網絡貸款不還,借款人就會遭遇到各種花式催款方式,其中“轟炸”借款人通訊錄,騷擾借款人的親朋好友,是最為常見的催收方式。
借款人王先生在遭遇了這種暴力催收后,沒有忍氣吞聲,而是選擇了拿起法律武器,將負責貸款的汽車咨詢公司告上了法庭。日前,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了判決,認定汽車咨詢公司的行為構成了侵權,判決其賠禮道歉并賠償王先生經濟損失。
“你晚上不做噩夢嗎?你姐姐王曉曉不做噩夢嗎?天天接到電話啊,你朋友張強不做噩夢嗎?天天接到電話。”王先生手機通訊錄上的親朋好友都被一家汽車金融公司騷擾個遍,這令王先生怒不可遏,當他追問催款人如何獲得這些親友的聯系方式時,催款人囂張地報出了一連串通訊錄上的名字。
事情得從王先生買車說起。2018年4月,王先生購買了一輛二手車,車輛價格為49300元,王先生首付17300元,余款32000元需貸款。
于是,上海某汽車咨詢公司為王先生辦理貸款業務。王先生表示,業務員在未明確告知他貸款構成的情況下,欺騙他在多份合同、文件上簽字,并將平臺費、GPS費用、保險費等亦作為王先生的貸款費用寫進了《借款服務合同》,并且未給過他任何合同原件。
王先生認為,汽車咨詢公司的營業范圍并無發放貸款,現汽車咨詢公司從事貸款業務已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且汽車咨詢公司修改購車款、虛構買賣合同、未經他同意而增加貸款費用,均屬欺詐行為,因此《借款服務合同》是無效的,汽車咨詢公司應返還多貸的平臺費等費用,同時賠償他因此遭受的損失。王先生說,他未歸還貸款后,汽車咨詢公司向王先生親友發催收短信、打電話侮辱王先生。王先生認為,汽車咨詢公司通過不合法的手段取得王先生親友的聯系方式,侮辱王先生,已侵害了王先生的名譽和個人信息等權利,應當賠償王先生的精神損失費。
為此,王先生起訴該汽車咨詢公司,請求確認雙方簽訂的《借款服務合同》無效,汽車咨詢公司返還平臺費借款5500元、保險費借款4200元、GPS費借款2280元;汽車咨詢公司向他賠禮道歉并賠償王先生精神損失費10000元;賠償因案件支出的交通費用等5000元。
車咨詢公司則表示,公司并未發放貸款,而是從事購車服務,且汽車咨詢公司并未欺騙王先生,合同也無其它法定的無效情形,因此《借款服務合同》不應被認定無效,相應費用也不應返還;王先生主張的交通費等損失,是他起訴的必要支出,應由他自行負擔;依照合同約定,汽車咨詢公司確有管理催收貸款的義務,但其并未對王先生暴力催收或造成王先生名譽受損,不應賠償王先生精神損失費。
法院審理后認為,根據《借款服務合同》約定和汽車咨詢公司的陳述,汽車咨詢公司負有管理回收借款的義務,汽車咨詢公司未能核實并提供其他負有回收借款的義務人,催收短信是以該汽車金融名義發給王先生、催收電話中也是自稱“汽車金融讓我給你要的”,據此,汽車咨詢公司向王先生及親友發催收短信、電話這一事實的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法院予以認定。法院指出,無論具體的催收行為是通過汽車咨詢公司的工作人員實施還是通過汽車咨詢公司委托的他人實施,均可認定為汽車咨詢公司的行為。
其次,汽車咨詢公司未經王先生許可,獲取王先生手機聯系人的聯系方式,已侵犯了王先生的隱私權;汽車咨詢公司撥打王先生電話,在言談中多次侮辱王先生及王先生的母親、姐姐,已侵害了王先生的人格尊嚴,因此,王先生有權要求汽車咨詢公司承擔侵權責任。
法院考慮汽車咨詢公司取得王先生手機聯系人的信息后,發的短信內容并無明顯過激不當之處,同時汽車咨詢公司對王先生的侮辱行為亦未公開進行并造成嚴重后果,故由汽車咨詢公司對王先生進行賠禮道歉即可,無需賠償精神損失。
本案中,汽車咨詢公司侵犯王先生的人格尊嚴、個人信息,王先生為提起本案訴訟支出了相應費用,應由汽車咨詢公司予以賠償。法院酌定各項支出總計4000元。 最終法院判決汽車咨詢公司向王先生賠禮道歉,并賠償其各項損失4000元。
記者|陳穎婷